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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

發佈日期:2017-09-11

一、宗旨
鼓勵藝術創作、關懷社會文化培養國人文化創意競爭力,發掘年輕學子繪畫的天份,激發其藝術創作熱情,為國家社會孕育出更多優秀的藝術人才。

二、主辦單位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以下稱基金會)、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以下稱本行)

三、參賽資格、組別
  全國大學、高中、國中、國小及幼稚園學生
  六組為大學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四至六年級、國小組一至三年級及幼稚園組
  幼稚園組:未上小學之幼童
  國小組一至三年級:公、私立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
  國小組四至六年級:公、私立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高中(職)組:未滿20歲之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
  大學組:未滿25歲之公、私立大學日夜間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

四、創作主題
不限範圍,由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自己訂定主題。

五、作品規範
  (一)畫材:不拘。包括彩色筆、蠟筆、粉蠟筆、水彩、廣告顏料、壓克力顏料、粉彩、油畫等。
  (二)圖畫紙:各參賽作品應一律採用四開規格圖畫紙(由參賽者自備)。
  (三)件數:每人限一幅作品,且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
  (四)限制:
        1.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如經查證屬實,參賽者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本行並有權隨時取消參賽者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2.作品須為參賽者3年內親自創作,且未曾於國內外其他公開競賽中入選與得獎。
        3.報名表請上活動網址下載。
        4.作品不需裝裱;不能利用電腦製作或採用含有複印製品的拼貼畫。

六、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負責評審工作。

七、報名收件辦法
(一)報名簡章及報名表請上活動網址下載,填妥報名表並黏貼至作品背面右下方,一併送(寄)達收件地點。如參賽者資格、作品規格不符本簡章之規範、未依規定填寫報名表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亦不退件。
(二)活動網址:http://www.scsb.com.tw/
(三)收件期限:106年9月1日~106年9月30日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四)作品收件地點:
親自交件: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各地營業單位服務台。
郵寄: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87號5樓之1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活動小組」收。

八、獎勵方式
(一)各類組錄取前3名;大學、高中、國中組佳作20名及入選若干名;國小4~6年級、國小1~3年級、幼稚園組佳作30名及入選若干名,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2.8萬元,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二)各類組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奬勵金標準如下:
    大學組:第1名$20,000,第2名$15,000,第3名$10,000
    高中組:第1名$20,000,第2名$15,000,第3名$10,000
    國中組:第1名$15,000,第2名$10,000,第3名$6,000
    國小組四至六年級:第1名$10,000,第2名$6,000,第3名$3,000
    國小組一至三年級:第1名$10,000,第2名$6,000,第3名$3,000
    幼稚園組:第1名$10,000,第2名$6,000,第3名$3,000
(三)各類組佳作獎金均為每名$1,000。
(四)各類組入選者頒發奬狀,惟恕無法依個別要求補發。

九、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一)得獎作品(前3名、佳作、入選)將於Facebook【上海商業儲蓄銀行Pukii粉絲團】舉辦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二)票選期間:106年11月13日至106年11月22日
(三)網路票選出5名最佳人氣獎,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獎勵金。
(四)網路人氣獎,每名$5,000.。
(五)參與投票之粉絲,將抽出25位粉絲,每位贈送7-11禮券$200元。
(六)網路人氣獎公布時間:106年11月23日

十、展覽與頒獎典禮
(一)得獎者將於網站公佈並個別通知,並於106年12月8日舉行頒獎典禮表揚。
(二)得獎作品公開展出(展出地點: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行六樓)。展出期間:106年12月8日至106年12月22日,展覽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十一、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時間備註
1.簡章公告106年8月公告
2.收件106年9月1日~9月30日
3.評審106年10月13日~10月20日書面評審
4.得獎通知106年10月27日於上海銀行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5.網路人氣票選106年11月13日~11月22日
6.網路人氣公佈106年11月23日
7.頒獎典禮106年12月8日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行11樓
8.展覽106年12月8日~12月22日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行6樓

十二、其他事項
(一)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二)所有報名表件均為本簡章之一部分。
(三)參賽者對本繪畫比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四)參賽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得行使一切重製、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等權利,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五)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比賽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六)獲獎作品日後倘被發現有下列情事,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金與獎狀等:
1.抄襲或冒名頂替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作品曾於國內外其他公開競賽中入選與得獎。
4.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七)作品運送、評審及展覽期間等,若因不能抗拒因素導致作品毀損時,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八)得獎人領取獎金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停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
(十)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本繪畫比賽報名簡章所述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將獲獎人之姓名、就讀學校等資料公告於活動網頁及社群網站供得獎查詢使用)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資料,並經主辦單位告知,上開資料蒐集之目的為報名「106年上海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活動相關業務之需求,所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為識別類(例如:姓名、住址、聯絡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教育類(例如:就讀學校及班級),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分別為(一)期間:辦理「106年上海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活動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三)對象: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四)方式:辨識參賽者身分及辦理本項活動相關事項,而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若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導致無法辨識參賽者身分,即無法報名此活動。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瞭解得向主辦單位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各項權利。

十三、活動訊息
報名簡章與活動訊息等,請至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網站(http://www.scsb.com.tw)查閱下載。



(藝文報報新聞發佈)